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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98位民工兄弟

时间:2016-03-29     作者: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吴永能律师团队

【维权过程】

虽时值隆冬,案情却是命令。近百人的民工群体,劳动报酬未能及时结清,如何过年!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自动切入"五加二"、"白加黑"模式。吴永能律师提供思路与方案,沈凌杰实习律师负责统筹并与中彩基金项目对接,胡昕晟实习律师辅助办理委托手续及委托人身份信息的收集核实,彭世君律师负责检索法律依据及补遗。一周下来,总算完成资料的积累与整理。然而12月28日在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室,书记员郑钰审查核实后并未予以立案:民工兄弟的身份证信息及签名笔迹有几处明显不符,存疑。

如果说民工代表随意收集拼凑全体民工的身份信息还情有可原,那么作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这一"随意性"实在不该。操之过急,往往搞错。吴永能律师与团队成员深刻反思之余,对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服,甚至从法援程序到实体的综合普法,一一讲解,民工兄弟终于心服口服,郑重其事地给予积极配合。当然,这免不了增加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和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加班时间。郑才岳院长、张翊副院长甚至带领书记员郑钰、丁媛婷等放弃午间歇息,把快餐带到办公室,加班加点仔细审核立案材料。

仲裁院顺利立案,达成仲裁协议,签收《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然而到了法院,再次未能立案!

面对98人的申请人主体,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窗口俞法官面露难色。她说,按照工作要求,执行申请书上98名民工必须分开填写,即一人一案。虽然仲裁委把98人列在了一起,用一份法律文书囊括,但法院执行的程序与之不同。

人家说一分为二、一分为三,我们接下来必须一分为九十八。四个"白加黑"工作日后,98份申请书如数制作完成,辅之主体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形成98份独立完整的申请执行立案材料。经过一个星期的等待,终于收到《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告知由执行法官常孝永具体承办本案。



沈凌杰马上与常法官取得联系。常法官态度非常明确:年关逼近,将尽快与上述某建设公司、区教育局取得联系,执行款从区教育局汇到该建筑公司账户后,马上会去银行转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民工只需按照法院提示的方式领取即可安心回家过年。

在执行局,吴永能律师认真听取常法官对执行进展情况的介绍,了解到法院已将该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执行受阻。吴律师感谢法院执行局的周到考虑和努力,回忆起区委、区政府领导都非常重视此案,北京中彩基金项目的领导也时刻在关注进展,春节倒计时已进入第10天,希望节前能把98位民工兄弟的劳动报酬问题执行到位,让他们能够在辛辛苦苦干一年领到血汗钱后踏实回家,安心过年。

2月3日,春节倒计时第5天,陈娄委致电沈凌杰,法院将在下午给98位民工发放执行款。

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七,节后上班第一天,沈凌杰早早来到事务所,与师父吴永能律师互致新年问候,坦陈"这个年好像过得不太安心",于是致电常法官,询问执行进展。常法官回复:具体执行到位多少人尚不清楚,民工去银行,只要凭身份证即可领取相应执行款;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作为结案证明。沈凌杰随即致电陈娄委,询问多少人已经赴银行领取,并嘱咐尽快领取,以确保实效。

陈娄委告诉沈凌杰,一部分民工兄弟之所以没有及时领取执行款,主要是怕回家晚了买不到车票,所以只有等到过了春节从老家返回杭州,再去银行领取。

【非尾声】

3月9日星期三下午,陈娄委、王波、金从辉、王光东、官礼桥、钱根林等民工代表来到事务所,代表98位民工兄弟向吴永能律师团队赠送锦旗,表示感谢。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中彩基金项目负责人汪红妖律师亲切地接待了民工代表。吴永能律师对民工代表在维权过程中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并真诚征求意见和建议,期待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优化。随后,吴永能律师与常法官取得联系,代表98位民工兄弟向他付出的辛勤劳动再表谢意,并就本案折射出来的法律问题预约进一步探讨与交流……

(供稿: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吴永能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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