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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天信所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开展《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学习会议

319日,杭天信所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学习会议,会议主题为学习《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主任汪红妖律师主持本次会议,何长明律师出席本次会议,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委员参加会议。

2021.3.19杭天信所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开展《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学习会议 (2).jpg

汪律师向参会律师介绍了《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及目的,该《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十三个部门联合出具。

《意见》主要内容为优化破产企业注销和状态变更登记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完善资产处置配套机制、加强组织和信息保障。

汪律师提出《意见》以保障管理人履职为中心,在构建市场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相关协商机制之外,也要求税务主管部门、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在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及资产处置等方面为管理人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参会律师对该《意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最后,汪律师对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的成立以及2021年度的工作计划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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